加強研究指導 規(guī)范工作流程 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發(fā)布時間:2024年04月18日】
【來源:相關審計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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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qū)審計廳以規(guī)范化建設為抓手,對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實施、質量管控、成果運用工作流程進行優(yōu)化重塑。加強項目計劃管理,與組織部門建立審計對象信息定期共享機制,出臺辦法對審計對象進行動態(tài)分類管理;深化立項研究,綜合考慮地方換屆、年齡結構、選拔任用與監(jiān)督管理需要等因素,科學確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嚴控審計時限,對審計項目審前調查、提交實施方案、審計進駐、現場撤點、提交征求意見稿、復核審理、出具報告等重要控制節(jié)點予以明確細化,倒排工期,定期調度,確保序時推進;制定審計結果反饋計劃,聯合紀檢監(jiān)察、組織等部門開展現場反饋。針對被審計單位職責任務逐一研究制定《重點關注內容參考》,指導審計組更加精準實施審計;樹立“帶著審計報告進現場”理念,將審前調查作為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抓實抓細,所有項目實施方案均須經業(yè)務、審理、法規(guī)等部門審核,廳黨組會議審定后方能實施;加強審計過程管控,實行“業(yè)務+質量”雙主審模式,除業(yè)務主審外,在審計組內單設質量主審,協助審計組長負責審計實施情況評估、審計查證程序監(jiān)督、審計發(fā)現問題初核、審計工作底稿及取證資料檢查等工作;嚴格實行“審計組組長、牽頭業(yè)務部門、審理部門”三級復核制度,建立各級質量控制主體職責清單和復核標準清單,層層壓實質量管控責任。強化審計成果綜合運用,從健全完善體制機制、促進政策落地提質增效、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等層面提出審計建議,向自治區(qū)黨委審計委員會報告,力求實現審計一“地”、規(guī)范一“域”。對審計發(fā)現的問題,自治區(qū)政府建立清單持續(xù)跟進督促有關責任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落實;紀檢監(jiān)察機關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按照問題所屬類別、領域、情形等分類集中研究,部署專項整改整治工作;巡視部門將審計成果落實和整改情況作為開展政治監(jiān)督的重要內容予以關注,重要問題納入巡視報告;組織部門將審計成果作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對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出現問題比較突出、集中的領導干部適時啟動追責問責程序。

浙江省審計廳印發(fā)《2024年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以四個“強化”指導全省審計機關謀劃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強化政治意識,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中展現更大作為,在推進樹立正確政績觀中體現審計擔當,在助力科學評價識人中找準工作定位,在制約和監(jiān)督權力運行中發(fā)揮獨特作用,在落實管理體制改革要求中彰顯監(jiān)督權威,促進全省審計機關進一步增強經濟責任審計的政治屬性。強化主業(yè)意識,在精心謀劃項目計劃、精準把握審計重點、精細落實相關要求上持續(xù)加力,以全流程的精準施策提高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價值。強化質量意識,以“審計現場管理提升年”活動為抓手,壓實審計現場質量基礎,創(chuàng)新審計現場管理舉措,完善審計項目專項復核機制,管控審計項目實施進度,推動審計成果高效運用,持續(xù)提升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效益。強化人才意識,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全面加強“三支隊伍”建設部署,以爭當“特種部隊”的“排頭兵”、爭當科技強審的“實操員”、爭當勤廉并重的“示范者”為切入點,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專業(yè)能力,持續(xù)推進經濟責任審計領域高素質專業(yè)化審計干部隊伍建設。

廣州市審計局舉辦2024年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培訓暨后評估工作總結研討班。采取專家授課、研討交流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重點圍繞經責審計規(guī)定解讀、審計問題定性定責、優(yōu)秀審計項目培育等進行系統講解。市局各處室、各區(qū)局結合行業(yè)特點、項目特色,對以往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進行以“后評估”方式全面復盤,選派年輕骨干交流本單位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思路做法,剖析不足與改進措施,不斷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監(jiān)督效能。

武漢市審計局制定《2024年度武漢市市直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及相關文書文本參考格式》。細化“主要審計內容和重點”,將各級經濟工作會議、審計委員會會議、審計工作會議等會議精神以及政府工作報告相關要求納入工作方案,修訂完善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決策部署、經濟方針政策情況等方面的審計內容;對審計成果資料報送管理提出新要求,完善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報告、審計整改報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被審計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領導班子成員述責述廉重要內容的全鏈條管理流程;進一步明確審計整改要求,新增“審計發(fā)現問題情況表”,明確審計發(fā)現問題的責任界定、定性依據、具體責任單位、整改類型、整改要求、整改時限等內容,要求在審計結論性文書中將審計發(fā)現問題劃分為立行立改類、分階段整改類、持續(xù)整改類三種類型,且分別應在收到報告之日起60日內、1年內、5年內完成整改;優(yōu)化審計文書格式,對經濟責任審計通知書、審計承諾書、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報告等文書文本參考格式進行修改完善。

深圳市南山區(qū)審計局運用研究型審計思維,對經濟責任審計對象開展探索性研究。明確審計方向,重點加強對審計對象的基礎研究,在前期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信息庫的基礎上,全面梳理審計對象所在單位法定職責及預算規(guī)模,對審計對象初步畫像,分別明確審計內容側重點,作為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立項和審前調查的重要依據。細化審計思路,重點加強對審計對象的審前調查,通過固化審前調查工作機制,充分保障每個項目的審前調查時間;安排專人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系統性研究,梳理匯總相關業(yè)務領域法律法規(guī);提前收集被審計單位資料,在進點前即明確審計重點、難點和疑點,有針對性地制定審計措施。提煉審計經驗,嘗試以街道為“小切口”,在開展多個街道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基礎上,認真梳理轄區(qū)各街道的共性審計思路,結合不同街道特點,總結形成《南山區(qū)街道主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供不同審計組參考;建立動態(tài)更新機制,根據轄區(qū)新形勢新情況不斷補充完善審計重點,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促進權力規(guī)范運行,護航高質量發(fā)展。

策劃編輯:高天

責任編輯:何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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