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平陰:采納審計建議 對自聘人員和長期借出人員進行專項清理檢查
【發(fā)布時間:2018年12月13日】
【來源: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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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度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審計局對某中學原校長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fā)現,該中學63人編制與實際工作崗位不一致,存在人員編制違規(guī)的問題,向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進行了移送處理。

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積極采納審計建議,近日,聯合縣監(jiān)察委員會、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審計局下發(fā)通知,對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自聘人員進行專項清理檢查。

通知要求:各部門(單位)于2018年4月底前全面進行自查自糾,如實填報自聘人員情況。按照“邊清查、邊整改”的要求,在全面自查的基礎上開展自糾,對所有自聘人員一律清理清退。教育系統各學校(中小學、公辦幼兒園、職業(yè)中專、特殊教育學校)自聘人員在本學期末清理清退到位。5月底前由縣專項清理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全縣各機關事業(yè)單位自聘人員專項清理工作進行檢查。對教育系統各學校清理檢查時間延長至11月底。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按照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財經紀律等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為加強組織領導,該縣成立了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監(jiān)察委、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審計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自聘人員專項清理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組成檢查工作組,按領導小組要求參加專項清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并根據各自職責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各部門(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用人誰負責”的原則處理各類問題,嚴肅認真對待清理檢查工作,如期完成清理任務。對在專項清理檢查工作中弄虛作假、漏報瞞報的,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對專項清理后,新出現自聘人員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黃新柱 張鑫)

責任編輯: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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