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審計局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精神和《審計署關于做好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多措并舉推進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工作。
一是加強審計機關區(qū)域協同合作。參加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京津冀三地省級審計機關的“兩統籌”工作座談會,溝通交流各地審計機關推進“兩統籌”好的經驗做法,提出下一步具體工作舉措;加強審計項目協同,與天津、河北審計機關依照同一工作方案要求,同時組織對本地區(qū)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工作;優(yōu)化京蒙扶貧協作審計組織方式,與內蒙古自治區(qū)審計廳簽訂《京蒙扶貧協作審計合作框架協議》,進一步明確兩地審計機關的分工和工作重點,努力實現項目聯動、時間協同、成果共享,避免重復審計,消除監(jiān)督盲區(qū)。
二是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暢通與被審計對象溝通渠道,組織召開審計工作座談會,充分了解被審計對象需求,聽取對審計機關做好“兩統籌”以及進一步減輕基層負擔的意見和建議。深入基層調研,通過到平谷區(qū)審計局調研“街鄉(xiāng)吹哨、審計報到”情況,了解當前形勢下基層工作對審計工作的要求,總結審計組織方式創(chuàng)新經驗,找準審計服務基層、促進基層治理、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路徑和辦法,進一步提高全市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召開“兩統籌”工作研討會,強調《通知》要求和推進“兩統籌”總體情況,共同研究貫徹落實“兩統籌”的具體工作舉措。通過研討交流,強化從政治責任的高度認識“兩統籌”。
三是強化審計項目計劃統籌管理。加強不同類型審計項目的統籌融合和相互銜接,積極探索融合式審計項目。融合開展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與黨政部門經濟責任審計,區(qū)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區(qū)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企業(yè)財務收支審計與企業(y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同時積極探索政策跟蹤審計與各類審計相融合,努力實現“一審多項”“一審多果”“一果多用”。在區(qū)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由原來的“1托5”,增加為“1托12”,避免不同審計組反復進點審計。制定印發(fā)《關于2019年審計項目實施中加強統籌管理的通知》,嚴格審計計劃執(zhí)行,強化審計項目組織管理,對“兩統籌”提出明確要求。
四是加大全市審計資源統籌力度。向各區(qū)審計局印發(fā)了《關于區(qū)級審計機關2019年度審計計劃編制指導意見》,促進全市審計項目計劃“一盤棋”。采取市區(qū)聯動分級實施、市區(qū)聯動抽調人員等不同方式,安排重大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減稅降費情況專項跟蹤審計、清理拖欠民營企業(yè)及中小企業(yè)賬款專項跟蹤審計等市區(qū)聯動項目。
五是積極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形成監(jiān)督合力。借助內審力量,積極構建政府審計和內部審計“兩張網”,組織內部審計對未納入審計范圍的一級預算單位開展審計。按照“政府審計先行一步,內部審計跟進檢查”的原則,在政府審計查深查透重點基層單位的基礎上,組織內部審計對未納入審計范圍的基層預算單位開展審計。同時,組織未納入審計范圍的市屬國有企業(yè)對所屬三級以下(含三級)單位開展內部審計,真正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審計全面覆蓋。
六是堅持科技強審。進一步貫徹落實新發(fā)展理念,扎實推進大數據審計。加大數據采集和分析力度,通過數據采集、數據標準化和數據分析,基本實現市級一級預算單位數據審計全覆蓋。同時,推動數字化審計模式在民生、國企、資源環(huán)境等審計領域的實踐應用,提高運用數據化技術核查問題、評價判斷、宏觀分析的能力,切實提高審計監(jiān)督效率。(仝樂 李莉 張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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