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審計促使文物文化資產得到有效保護
浙江省杭州市審計局在天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以下簡稱“天管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發(fā)現,由于內控制度薄弱、保管不力,部分有較高藝術和經濟價值的名人書畫作品出現破損、去向不明、長期外借未歸還等問題。對此,該局重拳出擊,督促整改。
一是專報反映,得到市委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該局及時向杭州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審計專報《文物文化資產保護亟待引起重視》,建議要全面摸清文物文化資產家底,完善管理制度,發(fā)揮其多重效益。審計專報得到了市委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要求針對審計反映的問題,盡快研究出臺相關保護管理制度。分管副市長先后兩次召開專題會議,深入研究杭州市文物文化資產保護和管理工作。
二是出臺制度,健全文物文化資產監(jiān)管長效機制。近日,杭州市園文局、杭州市財政局和杭州市國資委等有關部門經過深入調研和反復征求意見,聯合制定出臺了《杭州市國有文物文化資產管理規(guī)定(試行)》,明確了文物文化資產的認定范圍、監(jiān)管責任,要求健全監(jiān)管機制,堅持保護與利用并重,以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全市文物文化資產管理。
三是落實責任,確保文物文化資產有效保護和安全管理。該局多次聯系市文物局、臨安區(qū)政府、臨安區(qū)檔案局等部門,跟蹤督促天管局落實審計整改,經多方努力,天管局現存的名人書畫移交由臨安區(qū)檔案館負責保管。(諸悅娟)
責任編輯:趙方 |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