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安:審計推動道交基金追償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發(fā)布時間:2020年09月21日】
【來源:山東省泰安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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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東省泰安市審計局對全市2018至2019年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審計調(diào)查,在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追償率低等問題,并向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審計建議。

對此,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積極采納審計建議,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取得顯著成效。一是建立追償臺賬,督促開展追償工作。召開全市交通管理重點工作推進會、調(diào)度會,要求各大隊全力開展救助基金追償工作。二是將救助基金追償工作納入考核體系。將救助基金追償工作納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考核內(nèi)容,在全市縣市級公安機關重點業(yè)務工作評價中,將此項工作納入考核標準。三是加強部門聯(lián)動,細化工作措施。主動與法院、保險公司聯(lián)系,對涉及法院判決、保險賠付的交通事故案件予以標注,提醒法院、保險公司兼顧追償,最大限度地將賠付款償還救助基金墊付費用。四是對今后的墊付案件,在全省首家創(chuàng)新引入公證部門進行賦強公證。提前在墊付前與賠償義務人簽訂救助基金償還協(xié)議,對其救助基金償還義務進行認證,賦予救助基金償還協(xié)議司法執(zhí)行效力,變訴訟后追償為墊付前預防,有效降低辦案成本,提高追償效率,簡化訴訟環(huán)節(jié)。

通過一系列舉措,泰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追償難得到有效緩解。今年5至7月,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共追償救助基金墊付案件36起,追償資金144.65萬元,追償工作成效顯著,對持續(xù)發(fā)揮救助基金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傷者、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對受害人依法進行救助的作用進行了有效加強。(周瑩 徐妍)

責任編輯: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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