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
【發(fā)布時間:2020年10月19日】
【來源:貴州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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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健全新形勢下全省審計整改工作長效機制,提高審計整改質量和效率,推動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全面整改落實到位,更好發(fā)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10月14日,貴州省委審計委員會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推進全省審計整改工作作出進一步規(guī)范和明確。

《意見》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審計委員會、省委審計委員會會議精神,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及審計署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貴州審計工作實際,圍繞總體要求、責任落實、工作機制、追責問責、工作保障等5大板塊,從20個方面作出具體安排部署。

一是明確了審計整改工作的總體要求。《意見》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進一步提高對做好審計整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堅決扛起審計整改工作的政治責任;要堅持治已病、防未病,進一步加大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督促整改力度,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工作機制,推動問題全面整改落實到位;要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結果導向、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等五個基本原則。

二是壓實了審計整改工作的責任鏈條。《意見》分別明確了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在推進審計整改工作中的責任,要求全省各級黨委強化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領導,人大常委會強化對審計整改工作的監(jiān)督,政府強化對審計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審計機關落實跟蹤督促責任,主管部門落實監(jiān)督管理責任,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主體責任,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審計機關及相關部門強化聯(lián)動協(xié)同責任,既分工明確,又協(xié)同聯(lián)動,形成審計整改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了審計整改工作的相關機制。《意見》建立完善了審計整改工作報告機制、督促檢查機制、長效整改機制、結果公開機制、結果運用機制,要求各級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重點整改部門、被審計單位及時就審計整改情況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審計部門要及時跟蹤調度整改情況,指導推進審計整改工作,建立問題總臺賬,被審計單位和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分別建立“分臺賬”“雙臺賬”,實行對賬銷號、動態(tài)管理;對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項,要組織開展專項督查;要從源頭上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完善體制機制,堵塞制度性漏洞;要完善審計整改結果公開、運用機制,按要求向社會公告相關整改事項,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并將審計結果作為黨委政府決策和干部監(jiān)督、考核、任用的參考和依據(jù)。

四是提出了審計整改工作的追責措施。《意見》要求強化審計整改追責問責,對整改不力、未按規(guī)定整改落實到位且又未說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未按期報送整改結果或報送整改結果失實等情況,各級政府、紀委監(jiān)委、組織人事、審計機關和相關主管部門應對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進行約談;對拒不整改、推諉拖延整改、虛假整改、屢審屢犯以及在推進審計整改工作中失職瀆職、違紀違法等行為要嚴肅追責問責,并在一定范圍內(nèi)通報典型案例和追責問責情況。

五是強化了審計整改工作的保障措施。《意見》要求全省各級黨委審計委員會統(tǒng)籌協(xié)調涉及本地區(qū)重大審計事項的整改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全面加強組織領導,把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確保有專人專班負責審計整改工作。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要堅持將精準理念貫穿審計工作全過程,不斷提升審計質量,為推進審計整改工作奠定堅實基礎。要加快推進審計整改信息化建設,探索建立審計整改監(jiān)督信息化管理平臺,努力實現(xiàn)審計整改臺賬平臺化、問題對賬銷號管理動態(tài)化、整改督促提醒及時化、臺賬問題運用多元化、整改研究分析綜合化,不斷提高審計整改工作的信息化、規(guī)范化和科學化水平。(貴州省審計廳)

責任編輯: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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