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江市突出從制度上、機制上抓好審計整改
【發(fā)布時間:2008年08月01日】
【來源:福建省晉江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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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晉江市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精神,通報了該市2007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并強調(diào)要著重從制度上、機制上推進審計整改落實。

    (一)要建立整改落實責任機制。各級各部門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切實加以整改,要針對本部門本單位存在的問題,切實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制定審計整改工作方案,明確審計整改的內(nèi)容,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一把手負總責,并落實相關責任人員,建立整改落實責任機制,整改工作要納入本部門、本單位年度績效考評內(nèi)容。此次審計涉及的部門、單位要在9月底前將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基本整改完畢,并將整改情況報告分管副市長、市政府辦和審計局。

    (二)要建立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制度。一是被審計單位要在審計決定生效之日起30日內(nèi)向?qū)徲嫴块T報送整改責任人名單和整改開展情況;二是被審計單位要在審計報告、決定生效90日內(nèi)向市政府辦、審計局報送整改情況報告;三是市政府辦、審計局要做好跟蹤督查工作,掌握整改情況,并及時向市政府書面報告。被審計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要把落實審計整改作為自覺接受審計監(jiān)督的責任和義務,切實推進審計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三)要建立和完善跟蹤檢查制度。審計部門要強化后續(xù)審計監(jiān)督機制,定期對被審計單位進行跟蹤回訪檢查,聽取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整改意見和建議落實情況匯報,查責任人處理情況、查會計賬務處理到位情況、看領導班子對審計整改意見研究的會議記錄、看內(nèi)控制度建立完善情況、看整改結果;并在一定范圍內(nèi)通報檢查結果,促使問題得到及時糾正和整改。

    (四)要建立責任追究和結果公開制度。對整改不及時的單位和個人、不報送整改報告,推卸責任,甚至庇護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要依法嚴肅處理;涉及重大違法違紀問題,要依據(jù)《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規(guī),及時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審計部門要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在做好審計結果公布的基礎上,逐步實行審計整改結果公告,逐步實現(xiàn)整改情況公開化,對嚴重、典型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拒不整改和屢查屢犯的部門、單位要在一定范圍內(nèi)予以公開曝光。

    (五)要進一步完善部門協(xié)作配合機制。審計部門要加強與紀檢、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的協(xié)調(diào)配合,形成審計整改聯(lián)動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從自身職責出發(fā),對一些普遍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分析,進一步完善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林承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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