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寶應經濟責任審計注重“四個結合”提高監(jiān)督成效
【發(fā)布時間:2008年12月08日】
【來源:江蘇省寶應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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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來,江蘇省寶應縣審計局注重做好“四個結合”,加大經濟責任審計監(jiān)督力度。

    一是把經濟責任審計與服務經濟發(fā)展相結合。把工作的落腳點放在“促進經濟發(fā)展,構建和諧社會”上,找準經濟責任審計與經濟發(fā)展的結合點,通過審計,促進領導干部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促使國家的各項經濟政策得到更好地貫徹執(zhí)行。

    二是把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zhí)行審計相結合。關注預算批復、財政資金轉撥、資金管理使用和收入征收管理等環(huán)節(jié),重點檢查重大經濟決策事項的程序與效果,注重從制度、體制、政策上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促進長效機制建設。

    三是把經濟責任審計與專項資金審計相結合。選擇對經濟發(fā)展影響較大的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和重點問題以及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專項資金開展審計和審計調查,重點關注資金使用的績效及資金使用的安全。如今年該局組織開展了財政支農資金、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農村道路通達工程等12個專項資金審計,及時發(fā)現了專項資金在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提出建議,為各級政府規(guī)范資金管理提供依據。

    四是把經濟責任審計與廉政建設相結合。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注重發(fā)現大案要案線索和由于決策失誤造成的嚴重損失浪費問題,查深查透,并對已經查實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切實維護黨和人民群眾的利益。(蔡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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