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梨樹縣審計局強化“四結合“夯實審計日記制
【發(fā)布時間:2008年12月24日】
【來源:吉林省梨樹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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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日記制是控制審計質量和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在審計具體實施過程中,起到了類似于飛機上“黑匣子”的作用。為此,吉林省梨樹縣審計局強化措施,全面夯實審計日記制。

    一是審計日記制與提高審計業(yè)務素質相結合。采取集中學習審計署6號令、請上級審計機關法制部門講課等方式,領會掌握6號令中審計日記的質量控制環(huán)節(jié),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業(yè)務素質。

    二是審計日記制與執(zhí)行審計實施方案相結合。在具體工作中,結合審計實施方案的目標、重點,把審計人員的工作思路和方法,體現(xiàn)在審計日記中。一個審計項目結束后,審計人員的整個工作思路將用審計日記的形式形成一個完整的工作記錄,有利于審計實施方案的全面執(zhí)行。

    三是審計日記制與控制審計質量相結合。在記錄審計日記時,要求審計人員真實完整反映審計查證過程,記錄的內容要與審計工作底稿結果相互關聯(lián),相互銜接,分清責任,防范審計風險,從而有效地控制審計質量。  

    四是審計日記制與檢查歸檔制度相結合。實行審計組長、業(yè)務科負責人、法制科負責人對審計日記的三級檢查制度,年終由法制科對全年的審計日記進行了裝訂,并獨立歸檔立卷,審計日記制得到了全面的落實。(朱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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