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審計局在災后重建審計中做到“四個明確”
【發(fā)布時間:2009年04月20日】
【來源:重慶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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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重慶市審計局局長王耘農一行深入崇州市地震災區(qū)進行工作調研,與崇州市政府、成都市審計局、崇州市審計局等相關單位和部門認真協(xié)商,達成共識,使災后重建審計做到“四個明確”。

    一是明確審計任務。重慶市審計局、崇州市審計局負責對援建項目及資金的有效使用進行審計監(jiān)督,保證援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及重建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是明確工作原則。按照“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各地審計機關對本級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并報告工作,圍繞規(guī)范管理、推進工作的審計目標,對援建項目的已完工工程及時跟進開展階段性審計。

    三是明確相關責任。采取“誰實施、誰審計”的方式,重慶市審計局負責審計以重慶市為主實施的“交鑰匙”項目,其中災民永久安置房建設援助項目由重慶市審計局委托崇州市審計局負責審計;崇州市審計局負責審計以崇州市為主實施的“交支票”項目,并及時向重慶市審計局通報審計情況。

    四是明確工作要求。審計機關要本著對國家、對人民、對歷史負責的高度責任感組織開展審計工作。堅持依法獨立審計,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超越審計機關權限,不干預援建項目建設。建設和施工等單位要將工程質量放在首位,嚴格按照重慶市政府與崇州市政府商定的意見執(zhí)行援建項目建設標準,在充分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時完成工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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