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臨海:啟動實施“百村審計”工程
【發(fā)布時間:2009年04月24日】
【來源:浙江省臨海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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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不斷推進和規(guī)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強化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穩(wěn)定,近日,浙江省臨海市委、市政府發(fā)出通知,全面啟動實施“百村審計”工程。通知要求:

    (一)各級各部門思想高度重視。必須充分認識“百村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百村審計”工作,促進全市農村審計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軌道,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wěn)定。

    (二)建立健全百村審計制度。機構人員配備:市本級建立農村審計站,各鎮(zhèn)(街道)建立農村審計小組,配備3-4名審計人員;審計制度設置:凡有一定集體經濟收入的都必須建立審計制度和村主要干部任期及離任審計制度,對集體經濟強村建立年度審計制度,任期審計在屆滿前完成并予以公布。

    (三)規(guī)范審計工作程序。每年由市職能部門下達審計任務,鎮(zhèn)(街道)認真編制審計工作計劃,按照審計程序實施審計,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制作審計文書,交由被審計單位執(zhí)行。對審計發(fā)現涉及違規(guī)、違紀、違法的事項,及時移交紀檢、檢察機關處理。

    (四)明確部門責任分工。市審計局負責對百村審計的業(yè)務指導,幫助審計人員提高業(yè)務素質,規(guī)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市農村辦公室負責百村審計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部署審計工作任務;市財政局負責審計工作正常經費的保障,配合做好對農村財會人員的業(yè)務指導和管理工作;市紀檢、監(jiān)察和公安、檢察、法院負責對審計建議或移送的違規(guī)、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信訪局等部門積極支持百村審計工作,配合搞好財務規(guī)范化建設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方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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