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懷化市審計局建立“三權”分離的審計模式
【發(fā)布時間:2009年05月04日】
【來源:湖南省懷化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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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更好地服務科學發(fā)展,發(fā)揮審計“免疫系統(tǒng)”功能,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大依法審計力度,湖南省懷化市審計局在機關建立了“三權”分離的審計模式?!叭龣唷狈蛛x的審計模式實行兩個月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部門的好評。

    過去,審計機關的內部機構職能都是集綜合計劃權、調查取證權、定性處理處罰執(zhí)行權于一身。隨著形式的變化和改革不斷深入,這種權力過分集中的內部機構容易產生腐敗,不利于依法審計和廉潔從審。因此,懷化市審計局黨組在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中決定,從今年起對市局機關科室職能進行改革,建立“三權”分離的審計模式,即綜合計劃權、調查取證權、定性處理處罰執(zhí)行權。三種權利分別由不同的科室來承擔。

    綜合計劃權由綜合計劃科統(tǒng)一分配下達審計項目,打破科室界限,設立復合型的審計機構,淡化行業(yè)色彩,推行復合型的機構設置模式。特殊的專業(yè)領域設置專門機構,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查取證權完全由不同審計科室來承擔;定性處理處罰權由法制審理機構依據取證結果在進行審計質量復核的基礎上做出處理處罰意見后,提交局長辦公會或審理委員會研究通過,交由處理處罰執(zhí)行機構來完成。調查取證的科室不管處理處罰,處理處罰的科室不管調查取證,“三權”相互制約,能夠最大限度地避免審計組既管審計調查取證又管執(zhí)行處理處罰所帶來的不廉潔問題,從而能夠有效的解決審計人員少、任務重的矛盾,又能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利于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充分發(fā)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劉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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