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州市出臺《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jiān)督辦法》
為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jiān)督,規(guī)范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近日,河北省深州市制定下發(fā)了《深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jiān)督辦法》。該《辦法》共分為總則、建設項目的前期審計、建設項目預算執(zhí)行情況、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績效審計、法律責任、附則七章。
《辦法》規(guī)定,市審計機關對全市預算內資金、其他財政性資金(含國債資金)、政府統(tǒng)一借貸資金或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國有控股單位投入資金為主要資金來源的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政府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機構的援助貸款項目)和政府特許的融資項目的預算執(zhí)行、竣工決算以及建設、施工、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咨詢、采購等單位與建設項目有關的財務和項目收益進行審計。對建設周期長、財政性資金投入大或者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建設項目,審計機關可對其進行全程跟蹤審計。
《辦法》要求,項目審批機關下達投資計劃時,應當將項目投資規(guī)模和標準、年度投資安排和建設內容、總概算和分概算等資料抄送審計機關。建設單位應向審計機關報送項目審批文件、總概算、前期財務支出、施工圖預算及編制依據等資料。審計機關在進行項目預算執(zhí)行審計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審計機關的要求提供招投標文件、評標報告、合同文本、工程計量單、設計變更等資料。建設單位在項目完成初步驗收3個月內,向審計機關提出竣工決算審計申請,并提供竣工圖、竣工驗收報告、竣工決算報告、報表等資料。審計機關在審計項目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合法性的基礎上,還可對建設項目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進行分析、評價和提出改進意見。
《辦法》特別強調,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必須經審計機關審計。未經審計機關審計竣工決算的建設項目,不得辦理工程結算和財產交接使用手續(xù)。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建設項目審計監(jiān)督職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其他有關部門應在各自職權范圍內配合審計機關做好審計監(jiān)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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