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陽市領導要求審計在促進項目建設和政策措施的落實上下功夫
【發(fā)布時間:2011年03月22日】
【來源:河南省濮陽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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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濮陽市常務副市長王海鷹在全市審計工作會議上強調,要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奮斗目標,突出審計重點、強化審計措施、提高審計效能,做到“五個注重”,切實促進項目建設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為“十二五”發(fā)展開好頭。
    一是注重預算執(zhí)行審計。要加強預算執(zhí)行審計監(jiān)督,及時揭示財政運行中的問題,維護財政經濟秩序。要加強對重點資金、重點項目、重點部門的審計監(jiān)督,重點加強社保、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環(huán)保、公共服務等領域的審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要加強對財政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預算執(zhí)行情況、財政收入征管情況、基層政府財政收支的審計,完善預算管理,優(yōu)化財政支出結構,更好地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的作用。要加強對體制機制方面問題的披露,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促進財政資金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二是注重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要切實加強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監(jiān)督,防止建設資金的損失浪費,確保有限的資金用在發(fā)展最急需的地方。在項目建設中,審計部門要提前介入,主動介入,全程監(jiān)督,從各個環(huán)節(jié)和源頭上防范各類違法違紀現象的發(fā)生。重點審計項目實施情況、遵循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工程質量情況、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償債資金落實情況、效益情況,全面提高投資的經濟社會效益。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要做到凡建必審,未經審計,有關部門和單位不得辦理竣工驗收手續(xù)。
    三是注重民生資金審計。要加大對民生工程資金使用的審計力度,嚴肅查處擠占挪用、滯留欠撥、漏繳欠繳、貪污私分等違法違紀行為,確保資金使用規(guī)范,確保人民群眾得實惠。加大中小學校校舍安全工程資金、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養(yǎng)老保險基金、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和國外援貸款等項目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力度,促進發(fā)展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廣大人民群眾,打造“民本審計”。
    四是注重經濟責任審計。要全面落實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要在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加大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積極開展對縣(區(qū))委書記、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試點,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的協調機制和結果運用機制,完善領導干部管理、監(jiān)督和問責機制,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歸入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檔案制度,確保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得到有效運用。
    五是注重問題整改和成果運用。審計部門要把查問題、提建議、抓整改與完善制度、強化管理、深化改革有機結合起來,把審計成果更好地應用到推動發(fā)展上。被審計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執(zhí)行審計決定,落實審計結論,按照審計意見和建議進行整改。對審而不改、屢審屢犯,要嚴肅追究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的責任;違反黨紀政紀的,要給予嚴肅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從機制、制度層面上推進整改,審計機關要與財政、監(jiān)察等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審計整改聯動機制,形成合力推動整改。(姬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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