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江審計局“八項制度”促進審計整改
近年來,四川省南江縣審計局牢固確立“整改不到位、審計便無為”的理念,通過建立完善“八項制度”有力地促進了審計整改工作。
一是審計整改問題匯報制度。對重要的審計情況、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全面、如實地向黨委政府匯報,建議黨委政府根據情況適時召開審計整改工作會議,擴大審計影響,并把審計整改列作督查內容,力促被審單位糾正和改進存在的問題。
二是審計整改建議制度。每個審計項目實施結束后,對被審計的對象及其所在單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和建議,書面送達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
三是審計整改聯動制度。強化與主管部門、監(jiān)管機構和監(jiān)督機關的有效合作,形成相關部門抓整改的聯動機制。對一些涉及面廣,性質嚴重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發(fā)揮聯動機制的作用,部門間溝通、協調經?;?,形成抓審計整改工作的合力。
四是審計整改回訪反饋制度。要求被審計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審計整改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審計機關,審計機關適時深入到被審計單位進行回訪檢查,聽取對審計整改意見和建議落實情況匯報,查看被審計單位及有關責任人、有關經濟事務處理是否到位和領導班子研究整改的會議記錄、內控制度建立完善情況及整改效果等,確保審計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五是審計整改督查制度。對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跟蹤督促,在跟蹤督促過程中,重點關注有關部門和單位改進管理、抓好整改、完善機制制度,規(guī)范管理的情況。對于被審計單位未執(zhí)行審計決定或整改不徹底、不認真的,查明原因,形成書面報告,提交聯動單位會議研究解決。對于整改中存在較大問題的,提請同級政府進行督查。
六是審計整改通報制度。對認真落實審計整改決定、效果明顯的單位和個人以審計通報的形式予以通報肯定,對整改不及時的單位和個人實行跟蹤督辦,對不報送整改報告,推卸責任,甚至庇護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報請有權部門予以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七是審計整改問題登記制度。對各被審計單位、部門審計查出問題進行歸檔,建立審計查出問題資料庫。對整改內容、完成時間、達到效果等具體內容進行登記,并由“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審計組直接負責進行督促整改落實,整改落實一項注銷一項。
八是審計整改責任追究制度制。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問責制度,縣上各部門、各單位的“一把手”是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將審計整改的落實情況由有關部門納入廉政監(jiān)察內容,作為干部監(jiān)督管理的參考依據。各級主管部門對下屬單位的審計整改工作負責;對有關行政部門落實審計整改工作情況,納入政府對各部門年度考核內容。(楊長和)
一是審計整改問題匯報制度。對重要的審計情況、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全面、如實地向黨委政府匯報,建議黨委政府根據情況適時召開審計整改工作會議,擴大審計影響,并把審計整改列作督查內容,力促被審單位糾正和改進存在的問題。
二是審計整改建議制度。每個審計項目實施結束后,對被審計的對象及其所在單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和建議,書面送達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
三是審計整改聯動制度。強化與主管部門、監(jiān)管機構和監(jiān)督機關的有效合作,形成相關部門抓整改的聯動機制。對一些涉及面廣,性質嚴重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發(fā)揮聯動機制的作用,部門間溝通、協調經?;?,形成抓審計整改工作的合力。
四是審計整改回訪反饋制度。要求被審計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審計整改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審計機關,審計機關適時深入到被審計單位進行回訪檢查,聽取對審計整改意見和建議落實情況匯報,查看被審計單位及有關責任人、有關經濟事務處理是否到位和領導班子研究整改的會議記錄、內控制度建立完善情況及整改效果等,確保審計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五是審計整改督查制度。對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跟蹤督促,在跟蹤督促過程中,重點關注有關部門和單位改進管理、抓好整改、完善機制制度,規(guī)范管理的情況。對于被審計單位未執(zhí)行審計決定或整改不徹底、不認真的,查明原因,形成書面報告,提交聯動單位會議研究解決。對于整改中存在較大問題的,提請同級政府進行督查。
六是審計整改通報制度。對認真落實審計整改決定、效果明顯的單位和個人以審計通報的形式予以通報肯定,對整改不及時的單位和個人實行跟蹤督辦,對不報送整改報告,推卸責任,甚至庇護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報請有權部門予以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七是審計整改問題登記制度。對各被審計單位、部門審計查出問題進行歸檔,建立審計查出問題資料庫。對整改內容、完成時間、達到效果等具體內容進行登記,并由“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審計組直接負責進行督促整改落實,整改落實一項注銷一項。
八是審計整改責任追究制度制。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問責制度,縣上各部門、各單位的“一把手”是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將審計整改的落實情況由有關部門納入廉政監(jiān)察內容,作為干部監(jiān)督管理的參考依據。各級主管部門對下屬單位的審計整改工作負責;對有關行政部門落實審計整改工作情況,納入政府對各部門年度考核內容。(楊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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