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縣審計局預算執(zhí)行審計注重“四個強化”
【發(fā)布時間:2011年07月27日】
【來源:湖北省公安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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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切實抓好預算執(zhí)行審計工作,湖北省公安縣審計局注重“四個強化”,保證預算執(zhí)行的嚴肅性,充分發(fā)揮“免疫系統(tǒng)”功能。

    一是強化總體把握。只有預算執(zhí)行審計做好了,審計機關的職責才能全面到位。但由于預算執(zhí)行審計涉及面廣、牽涉點多,受時間、人員的限制,難以做到審計全覆蓋。因此,該局注重把握總體情況,摸清家底。全面了解縣財政局具體組織預算和上級專項資金執(zhí)行以及縣地稅局稅收政策執(zhí)行和稅收征管,掌握縣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為開展審計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是強化效益審計。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財政部門按照建設公共財政基本框架的要求,“收支兩條線、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部門預算”,財政資金的收支逐步規(guī)范。預算執(zhí)行審計過程中,該局在對其真實性、合規(guī)性、合法性進行審計的同時,突出效益審計。對資金管理、使用的經(jīng)濟性、效益性進行審計,特別是加大重點項目資金的監(jiān)管力度,實行跟蹤問效。共審計政府重點建設項目37項預算、53項決算,審減金額726萬元。

    三是強化審計分析。該局對預算執(zhí)行審計不僅僅局限于摸清家底,掌握情況,更注重對揭露的問題,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上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促進管理。對反映的突出情況,還形成專門課題,組織人員進行分析研判,做出專題調(diào)研報告,從而保證國家大政方針的實施和宏觀經(jīng)濟目標的實現(xiàn)。如對部門預算在實際執(zhí)行中的差異性分析和建議,提升了預算的嚴肅性和部門預算的約束力。

    四是強化成果運用。審計成果的轉(zhuǎn)化運用是審計工作的目的所在,為此該局加大對審計整改的督辦力度。在爭取縣主要領導支持的基礎上,縣法制辦與審計局組成督辦小組對下達整改通知的被審單位不定期進行督辦,跟蹤整改工作進度,抓好審計決定的糾正落實。對縣公安局、教育局等8個部門整改情況進行了審計回訪。絕大部分單位對審計提出的建議都進行了整改落實,且效果明顯。該局針對各部門整改情況,形成了綜合報告,及時向縣人大常委會及縣政府作了專題匯報,縣人大、政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效果較好。通過抓整改,樹立了審計部門的權(quán)威性,提高了審計的法律地位。(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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