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審計局出臺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
【發(fā)布時間:2014年12月31日】
【來源:安徽省合肥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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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規(guī)范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工作,提高行政決策水平,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審計局出臺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其主要內容有:
    
    明確評估的方式方法。重大行政決策評估工作可以采用部門論證、專家咨詢、公眾參與、專業(yè)機構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抽樣問卷、輿情跟蹤、實地調查、重點走訪、委托課題研究等方法,對重大行政決策可能引發(fā)的各種風險和影響進行科學預測和評定。
    
    規(guī)定評估工作的程序。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工作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是成立風險評估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由本局相關部門、人大代表、特邀審計員參加,根據(jù)需要邀請高校、科研院所、學會、研究會以及其他專業(yè)機構等社會專業(yè)人士參加。二是制定風險評估工作方案。明確評估目的、評估對象與內容、評估標準、調查對象、評估步驟與方法,提供相應的工作保障等。三是開展調查研究。制定調查提綱,設計調查問卷,廣泛收集重大行政決策相關信息,以及利益相關人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四是對收集的有關資料進行綜合分析研究,根據(jù)評估情況形成風險評估報告。五是實行集體審定。決策草案和風險評估報告提交市審計局集體研究審定,作為是否作出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jù)。
    
    規(guī)定評估的內容。風險評估工作應當重點就決策的合法性、程序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進行評估,主要針對以下內容開展:重大行政決策的背景、目的及依據(jù),決策與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符合程度,決策實施的成本效益分析,利益相關人對決策的接受程度,決策實施預期效益和可能對社會穩(wěn)定、生態(tài)環(huán)境、社會效益、經(jīng)濟效益等方面產(chǎn)生的影響,按照不同的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決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保障決策目標實現(xiàn)的具體措施和建議等。
    
    確定風險等級。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可分為高、中、低三級,決策草案存在高風險的,應當區(qū)別情況作出不實施、調整決策方案、降低風險等級后再行決策,存在中風險的,采取防范、化解措施后再作出決策,存在低風險的,可以作出決策。
    
    實行責任追究。對應當評估而未評估,或者沒有及時提交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報告,造成不良影響或重大損失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劉張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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