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建湖:以“清單”形式促審計整改
近日,江蘇省鹽城市建湖縣對“財政同級審”中發(fā)現(xiàn)問題首推以“清單”形式促審計整改,22家單位收到審計整改“清單”,被要求從速落實整改并限期銷號。
該縣根據(jù)審計結果報告,對每個被審計單位形成了一份“整改清單”,內容包括“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審計整改要求和建議”、“審計整改期限”等3個方面,要求被審計單位按“整改清單”逐條對照落實,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報整改結果;對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整改完成的問題,必須說明情況并明確整改完成的期限。
該縣對“整改清單”實行銷號做法,完成一份銷號一家。明確由政府辦牽頭,紀委、審計等多部門聯(lián)合督查,強化“整改清單”的執(zhí)行剛性與落實力度;對不認真組織開展整改落實工作或對問題沒有采取措施予以糾正的,責令糾正并視情況予以通報,同時對領導干部進行追責問責。(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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