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廣州辦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工作
【發(fā)布時間:2009年03月31日】
【來源:審計署廣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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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以來,審計署駐廣州特派辦堅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以促進充分發(fā)揮審計“免疫系統(tǒng)”為目標,按照審計署五年規(guī)劃要求,不斷加強審計法治化建設,積極推行審計項目審理制度和審計項目進度控制辦法,進一步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工作,呈現(xiàn)理念新、舉措多、成效實的良好局面。

    積極樹立審計質量控制新理念。該辦根據(jù)審計署五年規(guī)劃中提出的“探索建立審計項目審理制度”和“強化審計質量控制,提高審計工作的法治化、規(guī)范化水平”等新要求,積極轉變觀念,倡導樹立審計質量控制新理念。該辦領導明確要求,要樹立審計法治化理念,審計質量控制工作要有意識地向審理制轉變,并倡導樹立全員審計質量控制理念。在實際工作中,一方面積極探索審計項目審理工作,注重把住關鍵問題和關鍵環(huán)節(jié),站在更高的角度對審計工作情況和審計成果進行審視,更多地關注審計工作指導思想的貫徹落實和審計目標的實現(xiàn);另一方面,在進一步完善三級復核、審計業(yè)務會議等制度的基礎上,樹立全員審計質量控制理念。目前已形成了全辦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氛圍,共同加強審計質量控制,防范審計風險。

    采取多種措施,積極推進審計質量控制工作。一是認真完善審計質量控制制度。2008年以來先后出臺了《審計結果督察辦法》、《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試行辦法》和《審計項目進度管理辦法》等十多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三級復核制度,將審計質量控制關口前移,進一步完善審計質量控制機制。二是嚴把各道審計質量控制關口。不斷完善和提高審前學習培訓會、審中碰頭會和審計業(yè)務會質量,嘗試開展審后總結會和審計結果點評會。積極試行審理制,不僅審理審計證據(jù)的“四性”,同時更加關注審計實施方案是否符合立項意圖和審計署工作方案要求,審計報告是否嚴格遵守審計實施方案,立意是否夠高,定位是否準確等,不斷提高審理工作的層次和水平。三是嚴格審計項目進度管理。審計項目進度控制采用“倒計時”方式,以審計署要求出具報告的日期為基準,倒推各階段的完成時間,明確有關部門和環(huán)節(jié)的職責及時間要求,進一步提高了審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四是認真開展審計結果跟蹤。通過對2007年以來實施完成的21個審計項目結果執(zhí)行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有效提高了審計執(zhí)行力。

    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取得較好成效。通過貫徹落實“審計工作抓重點、審計質量抓審理”的審計質量控制思路,該辦審計成果得到深化,審計質量不斷提升,多年未出現(xiàn)行政復議或訴訟的情形,審計“免疫系統(tǒng)”功能和建設性作用得到了進一步發(fā)揮。一是審計結果執(zhí)行良好,有效促進整改。2007年以來審計決定進行處理處罰的問題共73項,執(zhí)行率為100%;審計報告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共140條,被審計單位采納和整改率達79%;審計移送共13件,落實率100%。二是審計成果比較顯著。2008年共查出違法違規(guī)金額99.70億元,管理不規(guī)范金額2476.40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0.20億元,增收節(jié)支3.70億元,審計后挽回損失7.50億元;向地方司法等部門移送案件線索4項。三是審計項目質量得到提高。2008年,該辦獨立組織實施完成的廣東省國土審計項目、國家開發(fā)銀行審計項目以及參與完成的南水北調工程效益審計項目榮獲審計署2007年度表彰審計項目。(林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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