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長沙辦認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杜絕安全隱患
【發(fā)布時間:2010年12月29日】
【來源:審計署長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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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按照審計署統(tǒng)一要求,審計署駐長沙特派辦認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對辦公場所全面進行了一次“拉網式”排查,針對自查中發(fā)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采取了措施加以整改,確保不發(fā)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一、領導高度重視,親自安排布置工作。該辦領導高度重視此次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及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遏制特大火災事故的各項要求,并召開綜合處室會議布置工作,要求認真完成消防安全自查,同時要加強消防安全教育,使全辦干部職工及家屬充分認識到冬季防火的重要性和嚴峻性。

    二、認真開展自查工作,積極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根據辦領導的指示,該辦綜合治理辦公室立即組織精干力量,協(xié)同物業(yè)公司,對辦公樓以及宿舍區(qū)認真開展了全面拉網式的自查工作。自查發(fā)現,該辦辦公樓配置的消防設備共計缺少滅火器5組、消防水槍2把和水帶2根,另外發(fā)現部分消防指示燈不能正常顯示。針對發(fā)現的問題,該辦組織人員認真分析原因,經確認,該辦消防設備存放處因沒有明顯消防器材標識,導致相關人員沒能及早發(fā)現消防設備缺少。消防指示燈不能正常顯示問題系燈管損壞造成。

    三、落實責任,迅速整改。針對本次自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該辦已責成有關處室以及物業(yè)公司進行了認真整改,堅決杜絕消防安全隱患,以確保不發(fā)生重特大火災事故。一是臨時調整滅火器的組數,將目前的4個一組調整為3個一組,在缺失部位補充滅火器和消防標識,該項整改已完成。該辦后續(xù)將及時購置一批消防器材,補足所缺,確保辦公樓的消防安全。二是督促物業(yè)公司盡快維修更換消防指示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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