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鄭州辦以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做好信訪工作
【發(fā)布時間:2013年09月06日】
【來源:審計署鄭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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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訪舉報事項反映的問題大都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做好信訪工作是貫徹執(zhí)行黨的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xiàn)。近年來,審計署駐鄭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信訪工作條例為準則,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為總要求,把辦好信訪案件、解決好實際問題作為關鍵,暢通信訪渠道,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對所有信訪舉報事項均做到了按時辦結,及時反饋,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在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促進審計工作等方面較好地發(fā)揮了作用。
    
    一、高度重視,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高度重視信訪舉報工作,成立了特派員任組長的信訪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專人專崗具體負責信訪工作。同時,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特派員對本辦信訪舉報工作負總責,閱批每一份信訪舉報事項材料,積極解決信訪中的疑難問題,對重要信訪事項親自推動解決,其他領導成員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抓好分管范圍內的信訪工作;辦公室負責統(tǒng)一受理、分流交辦并督辦信訪舉報事項;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按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的信訪舉報事項,形成了統(tǒng)一領導、分工明確、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機制。
    
    二、強化學習,完善制度,規(guī)范管理。一是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黨中央關于信訪維穩(wěn)工作的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對新時期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二是要求信訪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信訪工作條例等制度規(guī)范,掌握基礎知識,提高基本技能,規(guī)范日常工作行為。三是根據現(xiàn)階段信訪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按照信訪工作條例和審計署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辦實際,先后制訂了我辦重大突發(fā)事件處理辦法和信訪工作處理辦法,進一步規(guī)范我辦信訪工作處理流程。四是嚴格執(zhí)行信訪工作程序,對上級交辦、轉辦的重要舉報件均做到嚴格登記備案,組織人員認真查處,加強督辦、催辦并及時反饋,對署名舉報者均按要求進行限期答復。日常工作中,注意對信訪信件及時編號立卷并做好統(tǒng)計整理;年度終了,按照年度、保管期限和責任人進行分類管理,將具有保存價值的、有詳細反饋情況的及時歸檔,便于查閱管理。
    
    三、區(qū)分情況,排查隱患,務求實效。一是針對近年來直接來訪的人民群眾有所增加的情況,要求工作人員注意區(qū)分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對于在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的來訪群眾,注意采用心理疏導的方法,糾正其思想偏差,引導群眾依法合理反映訴求;對因不理解、不了解國家政策規(guī)定而上訪的情況,詳細向舉報人解釋相關政策法規(guī),取得群眾的理解;對確有實際問題需要解決的來訪群眾,能夠當場解決的當場給予答復和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請示領導后在約定時間內予以解決和回復。二是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省級文明單位創(chuàng)建工作,特別是在重大節(jié)日和重要會議召開期間,組織相關部門采取條塊結合的方式,對有可能引發(fā)的信訪問題和存在的不穩(wěn)定信訪人員,分類排查矛盾糾紛隱患,及時掌握不穩(wěn)定因素的苗頭動向,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處理,從源頭上減少群眾上訪的思想和動機,實現(xiàn)了由“救火”向“防火”轉變。
    
    四、溝通交流,加強協(xié)作,擴大成果。一是積極參加和承辦審計署特派員辦事處信訪舉報工作第二協(xié)作組經驗交流會,通過與兄弟特派辦之間的溝通交流,提高了對信訪舉報工作中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的認識,也學習了其他特派辦信訪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拓寬了工作思路,提升了工作水平。二是積極與地方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取得聯(lián)系,協(xié)商紀檢監(jiān)察機關向審計機關提供信訪舉報等事項回復意見的具體操作程序,建立協(xié)作配合機制,為充分發(fā)揮信訪舉報工作職能作用,為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guī)、經濟犯罪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提供了有效的途徑。(李輝琳  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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