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哈爾濱辦出臺規(guī)定大力精簡文件簡報
【發(fā)布時間:2013年11月11日】
【來源:審計署哈爾濱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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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認真落實《審計署黨組關于貫徹中央政治局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guī)定的實施意見》關于減少文件簡報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審計署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精簡文件簡報的通知》進一步加大文件簡報精簡力度,進行全面清理整合,下大力氣減少文件簡報的印發(fā),切實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弘揚短、實、新的優(yōu)良文風。

    一是清理整合文件簡報。哈爾濱辦在對近幾年全辦的各類文件簡報進行統(tǒng)計匯總,全面梳理種類、數量等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對辦內印發(fā)的紅頭簡報、動態(tài)進行了精減合并,將辦公室、法規(guī)處、審計研究會編發(fā)的簡報、動態(tài)、通報等從7種精減到3種。如,將辦公室的《審計計劃統(tǒng)計情況簡報》、《決策參考》、《審計工作通報》合并到《辦內值班簡報》中。

    二是減少文件簡報的報送范圍、印制數量。哈爾濱辦黨組明確提出要加強對行文必要性的審核,各處室必須遵守《審計署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精簡文件簡報的通知》,不需報送正式文件的堅決不報送正式文件;對審計署等上級機關的公文,如沒有新的貫徹落實要求,不再以正式文件形式轉發(fā),杜絕以文件落實文件。辦公室要嚴格控制文件規(guī)格,能以辦公室名義印發(fā)的,不以特派辦名義印發(fā);能以電話、OA解決問題的,不再印發(fā)文件。進一步強化無紙化辦公應用,今后所有會議、培訓、研討所需資料,除送辦領導參閱、存檔印制紙質件外,只向參會人員發(fā)送電子件,減少紙質文件資料印制,降低行政成本。

    三是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哈爾濱辦黨組強調,今后上報的審計簡報、工作動態(tài)要以反映審計發(fā)現突出問題、重要審計成果、典型經驗做法為主,重點加大對宏觀性、全局性熱點、難點問題持續(xù)跟蹤和深度分析的力度;報告等重要文件文件的內容要突出思想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主題突出、觀點正確、結構嚴謹、表述準確、語言精練,弘揚短、實、新的優(yōu)良文風,用簡短的語言、實在的內容、新清的文字撰寫材料。嚴格公文處理程序,辦公室與法規(guī)處分工負責,堅持“公文處理各環(huán)節(jié)設置可隨時替換的A、B崗,發(fā)文擬稿處室不少于兩人校對,辦公室由專人校對清樣和印制好的公文”等有益經驗,確保上報文件簡報質量。(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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