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沈陽辦采取四項措施加強學習型黨組織建設
【發(fā)布時間:2014年02月18日】
【來源:審計署沈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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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審計署駐沈陽特派員辦事處按照遼寧省直機關工委關于開展學習型、創(chuàng)新型、服務型“三型”黨組織建設的要求,結合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精神,著力從四個方面加強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為各項審計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堅實基礎和有效支撐。

    一是領導班子帶頭學。該辦召開辦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會,吸納各處室負責人參加,結合審計工作實際進行了集中學習討論,特派員張炳功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謀劃審計工作新思路》為題做了中心發(fā)言。通過學習,大家進一步明確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重大意義,系統(tǒng)掌握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新表述、新思想、新論斷和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全面分析和討論了劉家義審計長提出的“十個圍繞”的具體要求。

    二是抓好黨員學習教育。首先,辦領導班子成員深入審計一線,參與所在黨支部的學習,通過專題黨課等形式,向廣大黨員干部宣講《決定》和總書記講話精神,共同探討落實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精神的具體措施。其次,機關黨委結合廉政督導和跟蹤檢查,深入到各黨支部,與黨員干部一起學習,發(fā)揮督學促學作用。再次,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各黨支部制定了詳細的學習計劃或方案,做出統(tǒng)籌安排,明確了學習的目標和具體要求,采取集中學習研討和自學相結合等方式,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準確把握劉審計長提出的“十個圍繞”的具體要求。

    三是做好學習的組織與宣傳。該辦下發(fā)了《中共審計署沈陽特派辦機關委員會關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的通知》,加強對學習的組織和統(tǒng)籌安排,及時了解、掌握各黨支部和黨員干部的學習情況,總結挖掘學習中的好做法好經驗;通過專題講座、視頻學習、問卷答題等多種形式,組織各黨支部系統(tǒng)學習全會精神,積極引導黨員干部在落實中央深化改革重要舉措中,深入思考審計機關應當干什么、怎么干、以什么樣的素質、發(fā)揮什么樣的作用等問題;組織審計干部積極撰寫學習體會和理論文章,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各黨支部均上交了學習體會,通過機關黨委網頁、騰訊通等交流平臺共同分享學習成果。

    四是做到學用結合。該辦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學風,把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總書記講話轉化為統(tǒng)一思想、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強大正能量。在正在進行的財政收支審計中,全辦審計干部理清工作思路,圍繞落實《決定》精神把握工作重點,創(chuàng)新審計方法,確保圓滿完成署黨組交辦的工作任務。同時,把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結合起來,與抓好廉政建設工作結合起來。對照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審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對從“四風”方面查找出的問題、制定的整改措施和制度清理計劃進行再梳理,抓好整改落實、建章立制工作;在春節(jié)臨近之際,該辦要求全辦審計干部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嚴格遵守廉政紀律,展現(xiàn)審計干部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作風,以實際行動確保學習貫徹全會精神取得實效。(劉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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