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辦以課題研究為依托開展“研究式”審計
最近,審計署駐太原特派員辦事處為進一步加強審計理論研究工作,貫徹落實劉家義審計長關于加強審計理論研究工作的指示精神,以課題研究為依托,立足審計實踐,緊密結合正在開展的審計項目,開展“研究式”審計,努力提升理論研究成果的創(chuàng)新性和實用性,以理論創(chuàng)新推動和指導審計實踐實現(xiàn)創(chuàng)新和提升,積極適應新常態(tài)下審計工作的新使命和新任務。
一是搭建合作平臺,提升課題研究成果的理論水平和實踐意義
。該辦采取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的形式,搭建理論研究合作平臺,通過合作開展審計課題研究,將審計干部實踐經驗豐富、掌握數據情況詳實等方面的優(yōu)勢,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專家審計理論知識豐富的優(yōu)勢緊密結合,有力提升了課題研究成果的質量,同時也培養(yǎng)了審計人員理論研究能力和理論素養(yǎng)。目前,該辦已與山西省社科院、山西財經大學、太原理工大學等單位建立了合作關系,經過各單位推薦,共計有54位財政、金融、會計審計、資源環(huán)保、測繪等方面的專家被列入特派辦專家資料庫。二是制定管理制度,形成推進理論研究工作的有效機制
。為規(guī)范理論研究管理工作,鼓勵和督促審計人員積極開展審計理論研究,該辦在總結近年來理論研究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審計署太原特派辦理論研究工作管理辦法》,明確了理論研究工作的領導機構、管理部門、組織管理模式、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的合作方式,以及成果評選和獎勵等,尤其對課題研究的立項、實施、經費等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使理論研究工作實現(xiàn)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形成了推動理論研究工作長遠發(fā)展的有效機制,促進特派辦理論研究工作的常態(tài)化發(fā)展。三是落實責任主體,確保課題研究工作落實到位
。該辦建立了審計理論研究工作的領導管理機制,明確特派員親自主抓審計理論研究工作,分管辦領導為所分管處室審計理論研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處室負責人為本處審計理論研究工作的直接責任人。根據各處室的業(yè)務特點,結合當年度的課題研究計劃,明確各項課題的承擔處室和課題組成員,同時明確要求課題負責人均由承擔課題研究處室的分管辦領導擔任,通過落實責任,確保課題研究工作順利完成。四是提出具體要求,推動課題研究工作科學開展。
該辦特派員親自全程指導和參與了審計理論研究工作,并對課題研究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其一,要求全辦人員認真學習領會劉家義審計長在中國審計學會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第七屆理事會第一次(擴大)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充分認識加強理論研究的重要性,增強緊迫意識,把加強審計理論研究與提高干部能力水平和素質統(tǒng)籌研究、統(tǒng)籌安排。其二,要求責任到位,狠抓落實。分管辦領導要對所分管的處室提出要求,親自組織指導和參與理論研究工作,課題研究的承擔處室必須落實到位。其三,要求端正理論研究的指導思想。做到三個堅持,即:堅持深入調查;堅持從實際出發(fā);堅持有效指導審計實踐。其四,要求注重研究方法。理論研究必須是開放性的、研究性的、實務性的。要緊密結合正在開展的審計項目,從工作中實際遇到的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等出發(fā),邊審計邊研究,從實踐中提煉理論,以實踐檢驗理論創(chuàng)新。(郎少萍)【關閉】 【打印】 |